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差异
泰顺刑事律师
2025-05-21
继承和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在适用条件、权利来源及程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继承是指当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时,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确定,取得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的继承人可以是直系血亲、配偶、其他近亲或者通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并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额度不超过所得遗产的价值。代位继承则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法定的或约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被继承人的一部分或全部遗产,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原始继承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继承时,如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遗弃等,法律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设立。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并且适用范围和程序都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章第一条:本法调整继承关系。继承开始,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不得超过所得遗产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二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遺嘱或者互相遺贈財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第一條:被繼承人死去後,其房地產權、株式、公司債權等無體財産以及其他財産屬於合法繼承開始之時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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